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行人的行走安全,同时也确保道路交通的顺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道路应当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或者人行道不便的,应当靠路边行走;没有路边或者路边不便的,应当靠行车道的路边行走,并应当注意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这条规定要求行人应该尽量走人行道,如果没有人行道或者不方便走人行道,行人应当靠路边行走。如果没有路边或者路边不方便行走,行人应当靠行车道路边行走,但同时还要注意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行人的行走安全,同时也确保道路交通的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