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条驾驶人根据需要驾驶机动车行驶,应当随时保持机动车行驶状态的稳定,确保行车安全。驾驶人在行驶机动车时,不得因饮酒、服用麻醉药品或者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原因,不能安全驾驶的。驾驶人不得疲劳驾驶机动车,连续驾驶时间达到4小时后,连续休息至少20分钟。驾驶机动车上人员安全带,在驾驶过程中不得解除或者影响其正常使用;乘坐摩托车的乘车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
第24条 驾驶人根据需要驾驶机动车行驶,应当随时保持机动车行驶状态的稳定,确保行车安全。
驾驶人在行驶机动车时,不得因饮酒、服用麻醉药品或者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原因,不能安全驾驶的。驾驶人不得疲劳驾驶机动车,连续驾驶时间达到4小时后,连续休息至少20分钟。
驾驶机动车过路口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当中出现重大故障确实无法继续行驶时,驾驶人应当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在湿滑路面、积水路面、雾、雨、雪、沙尘、冰雪、结冰等恶劣天气或者道路条件下,驾驶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驾驶安全。
驾驶机动车上人员安全带,在驾驶过程中不得解除或者影响其正常使用;乘坐摩托车的乘车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