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上道示意标志亮灯后,应当依法服从路面交通指挥员指挥或者交通警察、交通协管员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交通组织人员的指挥。不得拒绝、阻挠、妨碍交通组织人员执行职务。如违反上述规定,依法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上道示意标志亮灯后,应当依法服从路面交通指挥员指挥或者交通警察、交通协管员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交通组织人员的指挥。不得拒绝、阻挠、妨碍交通组织人员执行职务。如违反上述规定,依法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