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人在道路上应当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应当靠近道路左侧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有坚实护栏或者隔离设施分隔的,不得横穿道路;必须横穿道路的,应当向右侧90度朝向马车行驶方向横穿道路,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此规定旨在保障行人的安全,规范行人的通行行为。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行人的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人在道路上应当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应当靠近道路左侧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有坚实护栏或者隔离设施分隔的,不得横穿道路;必须横穿道路的,应当向右侧90度朝向马车行驶方向横穿道路,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
此规定旨在保障行人的安全,规范行人的通行行为。行人应该尽量在人行道行走,如果没有人行道,就应靠近道路的左侧行走。如果道路上有坚实护栏或者隔离设施分隔,则不能横穿道路;如果确实需要横穿,也要朝向马车行驶方向横穿,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行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