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违章停车,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下列情况属于违章停车:
1. 在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汽、车、有站牌和标线的牌楼处、桥梁上、窄路弯道、视距不良的地方、雪天或者特殊天气道路路况不良的地方停车。
2. 超过允许停车时间限制的地方停车。
3. 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如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明确禁止停车的地方。
4. 在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桥梁、隧道、铁路道口等地方停车,影响交通的。
5. 在停车泊车时,不在靠路边、路缘、机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置。
6. 制造对其他车辆、行人造成不利影响,或者罹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违章停车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违章停车,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