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了机动车的超车规则,包括:1.在超车前,应当先开启左转向灯,向左减速偏离被超车辆;2.确保安全之后,开启右转向灯,迅速超越被超车辆;3.在超越被超车辆后,应当回到超越前的车道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了行人的交通规则,包括:
1. 行人应当走人行道,如没有人行道时,应当靠右侧行走;
2. 行人穿越道路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3. 行人不得使用任何干扰交通安全的装置或者采取其他干扰交通秩序的行为;
4. 行人不得横渡道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了机动车的超车规则,包括:
1. 在超车前,应当先开启左转向灯,向左减速偏离被超车辆;
2. 确保安全之后,开启右转向灯,迅速超越被超车辆;
3. 在超越被超车辆后,应当回到超越前的车道行驶。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行人和机动车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