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其他机动车的副驾驶座位。对驾驶机动车携带未成年人超过规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为未成年人搭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载人装置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不得携带儿童乘坐机动车的副驾驶座位。年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其他机动车的副驾驶座位。对驾驶机动车携带未成年人超过规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为未成年人搭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载人装置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