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如下:
(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个人有效身份的证件;
2.通过体检并获得驾驶能力证明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提交有关体检证明;
3.提供有关机动车驾驶技能的证明材料,如驾校培训证明或技能考试合格证明;
4.根据车辆类型和驾驶类别的不同,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其他材料。
(二)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
2.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3.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参加定期的驾驶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的驾驶技能;
4.机动车驾驶证的丧失、被吊销或者被注销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