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其他车辆与自己相对行驶或者在前车距离较近时,应当立即调转为近光灯。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被交警处以罚款和扣分等处罚。因此,在使用远光灯时,应根据道路和交通情况,合理、稳定地切换使用近光灯和远光灯,确保行车安全。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远光灯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
1.只有在没有其他车辆对向行驶或者在前车距离较远处时,才可以使用远光灯。在有其他车辆与自己相对行驶或者在前车距离较近时,应当立即调转为近光灯。
2.夜间通过拐弯、会车、超车等需要变换道路行驶方向的情况下,应当先打开转向灯,示意其他车辆,并立即转为近光灯。
3.当通过隧道、窄桥、急弯、坡道等视线不良或者有障碍物的地方行驶时,应当使用近光灯,以免影响对向行驶车辆的视线。
4.发现有其他车辆使用远光灯未改为近光灯时,应当鸣喇叭示意对方,避免对彼此的视线产生干扰。
5.行驶在好天气、室外视线良好的高速公路上,可以使用远光灯,但照射时不得使对向行驶的车辆的驾驶员产生视觉干扰。
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被交警处以罚款和扣分等处罚。因此,在使用远光灯时,应根据道路和交通情况,合理、稳定地切换使用近光灯和远光灯,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