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对远光灯的使用有以下规定:1.使用远光灯时应保持紧跟前车的两倍以上的安全距离,防止照射到前车驾驶员的眼睛,造成驾驶安全隐患。总之,远光灯的使用必须根据交通、路况、天气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保证自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交规对远光灯的使用有以下规定:
1. 使用远光灯时应保持紧跟前车的两倍以上的安全距离,防止照射到前车驾驶员的眼睛,造成驾驶安全隐患。
2. 在没有路灯照明或者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远光灯照明,提高行车安全。
3. 在夜间遇到对向来车或者跟车时,要及时将远光灯调整为近光灯,避免对其他车辆的驾驶员造成视觉干扰。
4. 在穿过窄桥、弯道、坡道、人行横道、交叉路口等场合,应当及时将远光灯调整为近光灯,避免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视觉干扰,确保行车安全。
5. 不得使用会产生强烈眩光的灯光,如溜车灯、聚光灯等。
总之,远光灯的使用必须根据交通、路况、天气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保证自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