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一旦被发现违反该规定将面临罚款,并可能被扣分。一旦被发现未确保安全或滥用警笛、警示灯的将面临罚款,并可能被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
具体内容如下:
1. 机动车驾驶人在交叉路口有红灯时,禁止继续前行;在交叉路口的路口标线或者针对各方向行驶的控制信号设备上有禁止左转弯、禁止右转弯信号或者禁止直行的黄灯或者闪烁黄灯亮时,禁止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令信号强行通行。一旦被发现违反该规定将面临罚款,并可能被扣分。
2.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在控制信号灯显示红灯或者在铁路道口受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警指挥的禁止通行指示时,以及在发生事故或者故障停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占用斑马线,或者违反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行经斑马线。一旦被发现违反该规定将面临罚款,并可能被扣分。
3. 特种车辆在出动警笛、警示灯的情况下,如遇交叉路口有红灯,可以继续通行,但需要确保安全。一旦被发现未确保安全或滥用警笛、警示灯的将面临罚款,并可能被扣分。
总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主要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