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规定了道路开放、交通原则和限制:第57条道路交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限制:(一)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安全;(二)提倡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车;(三)合理规划、修建和开放道路;(四)确保机动车通行安全和畅通;(五)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六)按照规定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明确道路交通信号,引导和规范道路交通;(七)采取措施,减少道路噪声、空气污染和环境破坏;(八)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规定了道路开放、交通原则和限制:
第57条 道路交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限制:
(一)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安全;
(二)提倡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车;
(三)合理规划、修建和开放道路;
(四)确保机动车通行安全和畅通;
(五)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六)按照规定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明确道路交通信号,引导和规范道路交通;
(七)采取措施,减少道路噪声、空气污染和环境破坏;
(八)实施停、等、让、避、优先等交通安全保护措施;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