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处以三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一)小型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的;(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在非机动车道与车行道之间穿行的;(四)使用已装载非机动车的机动车拖拉非机动车的;(五)控制不当造成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三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处以三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一)小型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
(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的;
(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在非机动车道与车行道之间穿行的;
(四)使用已装载非机动车的机动车拖拉非机动车的;
(五)控制不当造成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六)驾驶非留学人员或者无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驾驶人在机动车道上驾驶机动车的;
(七)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外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
(八)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