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规定了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信号;不得强行通行;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追逐竞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驾车时有影响安全驾驶的意识或者行为等规定。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行;未设置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地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通行:行人应当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应当靠路边行走,保持行人交通最小的安全间隔。
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规定了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信号;不得强行通行;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追逐竞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驾车时有影响安全驾驶的意识或者行为等规定。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行;未设置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地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通行:行人应当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应当靠路边行走,保持行人交通最小的安全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