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些规定,驾驶机动车辆时应当遵守相应的交通法规,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了驾驶机动车辆时的禁止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1.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将车辆车门打开或者长时间向外伸出物品。
2.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在车门开启状态下行驶。
3.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使用妨碍安全的车辆照明灯具、标志。
4.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借用其他车辆的行驶证、号牌、驾驶证。
5.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在机动车遇有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车辆受损后逃逸。
6.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非法改装车辆。
7.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扣挂不符合规定的号牌。
8.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使用机动车道以外的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
9.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占用公交车道、应急车道。
10.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1.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在驾驶室内进行妨碍安全的活动。
12.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超过规定的车辆限速。
13.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手持电话或者其他通信设备。
14.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车载信息娱乐设备。
15.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违反规定携带妨碍安全的物品。
16.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违反规定携带妨碍安全的动物。
17.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违反规定携带危险物品。
18.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故意拦截、冲撞、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9.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故意阻碍其他车辆超车。
20. 驾驶机动车辆时,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驾驶机动车辆时应当遵守相应的交通法规,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