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日,甲乙两车在某市某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到场勘查,认定甲车违反交通规则,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甲车的车辆左侧前蓄电池损坏,车身有轻微刮擦,乙车的车辆前侧右部受损,车前轮胎悬挂变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乙车作为无责一方可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意见,甲方同意承担全部保险理赔责任。最终,甲方应赔付乙方车辆修理费用3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共计赔付4000元。
某年某月某日,甲乙两车在某市某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经过是这样的:当时甲车由北向南行驶,准备左转弯进入某小区,乙车由东向西行驶,准备直行通过路口。在路口前,乙车看到甲车在路口左转弯的信号灯亮起,就以甲车将要停下等待直行的意思,于是乙车继续行驶,但没想到甲车在过路口时突然停车了,导致两车发生碰撞事故。
经交通警察到场勘查,认定甲车违反交通规则,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甲车的车辆左侧前蓄电池损坏,车身有轻微刮擦,乙车的车辆前侧右部受损,车前轮胎悬挂变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乙车作为无责一方可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意见,甲方同意承担全部保险理赔责任。
最终,甲方应赔付乙方车辆修理费用3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共计赔付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