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行驶中的机动车应当注意故障车辆和行人等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情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1. 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安全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道路交通环境适应能力是驾驶安全的保证。
2. 驾驶机动车在行驶中必须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规定。
3. 严禁饮酒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4. 驾驶者应当根据车速和路面条件,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遵守速度限制。
5. 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警觉,注意观察前方、两侧和后方的情况,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
6. 行驶中的机动车应当尽量靠右侧行驶,除必要情况外,不得占用对面车道或者黄线内的道路。
7. 汽车变更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
8. 超车必须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加速超车或超员超车,超车后应当尽快回到原车道。
9. 狭窄道路上行驶时,当遇到对向车辆时,应当先让它通过,保证通过的道路宽度足够。
10. 行驶中的机动车应当注意故障车辆和行人等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情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