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实行了新的科目四和科目五。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2018年修订)>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实行了新的科目四和科目五。其中科目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驾驶安全文明知识
考试内容包括:驾驶安全文明知识的含义、作用和要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的含义;行车安全常识;行车应该具备的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措施,以及安全驾驶中遇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考试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法律适用范围、法律意义、法律目的和宗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主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分析等。
3.机动车维护保养知识和安全行车常识
考试内容包括:机动车的基本结构、主要零件、性能和功能;机动车的保养和维护知识,如机油、燃油、润滑油的更换和检查;安全行车常识,如车速控制、保持安全车距、避让让路、行车姿态和平稳换挡等。
4.紧急情况处置和常见车辆故障处理知识
考试内容包括:车辆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如爆胎、刹车失灵、转向失灵等;常见车辆故障的处理方法,如电瓶没电、发动机无法启动等。
5.其他安全驾驶知识
考试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常识、危险物品运输驾驶员的操作规程、高速公路上的安全驾驶、驾车环保、交通安全常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