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起,国家公安部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驾考规则进行了修改。同时,交通肇事后雇主也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进行信用惩戒。
2021年4月15日起,国家公安部发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对驾考规则进行了修改。具体变化如下:
1. 增加了面向未成年人的驾驶员培训和考试规定,要求未成年人必须经过驾培机构或交警部门的培训,参加过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并通过后,方可申请驾照。
2.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规定,全面改为10年有效期,不区分准驾车型。
3. 新增了酒驾、醉驾次数、累计达到2次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开处理规定。
4. 对新驾驶人员调整了准驾车型数量限制,仅允许初次申请驾驶证的人员先考取C1、C2、C3、B2、D等5个车型中的一个,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和实践后,才能再次申请其他准驾车型。
5. 驾驶人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后暂停驾驶期限将从3年延长至5年。同时,交通肇事后雇主也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