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以上处罚标准仅供参考,具体处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同时,提醒各位驾驶人员,不要酒后驾车,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严格酒驾醉驾行为治理的通告》(川公安交〔2020〕7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四川酒驾处罚标准为:
1. 醉酒驾驶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可以参加改造酒驾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饮酒后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处12个月以下拘役,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5年以下,可以参加改造酒驾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仅造成轻微人员伤亡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至1年,可以参加改造酒驾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发生交通事故,但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规定标准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至1年,可以参加改造酒驾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请注意,以上处罚标准仅供参考,具体处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同时,提醒各位驾驶人员,不要酒后驾车,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