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项目分为基本驾驶技能考核和道路驾驶安全文明考核两个部分。基本驾驶技能考核项目包括停车、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公交车站/学校、靠边停车、加减档、超车等8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值为5分,总分40分。考试总分为90分,要求考生达到及格分数为60分,不得有失误项目,否则该项目计算为不及格。如考生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行为,将被判不及格。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为基本驾驶技能考核和道路驾驶安全文明考核两个部分。总试时长为30分钟,其中基本驾驶技能考核时长为15分钟,道路驾驶安全文明考核时长为15分钟。
基本驾驶技能考核项目包括停车、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公交车站/学校、靠边停车、加减档、超车等8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值为5分,总分40分。
道路驾驶安全文明考核项目包括正确使用安全带、控制车速,观察了解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观察、分辨并正确执行交通指挥手势,预防事故、避让优先级别与原则,安全文明驾驶等5个方面,每个方面分值为10分,总分50分。
考试总分为90分,要求考生达到及格分数为60分,不得有失误项目,否则该项目计算为不及格。如考生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行为,将被判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