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于负有交强车辆驾驶员、乘坐人和其他人的死亡、伤残以及医疗费用等因事故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因此,在具体购买交强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交强险条款的第八条主要涉及到保险人的责任限制。
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于负有交强车辆驾驶员、乘坐人和其他人的死亡、伤残以及医疗费用等因事故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保险人对其他损失(如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事故发生后,交强车辆驾驶员、乘坐人及其他人的损失由其他责任人承担的,保险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保险人的责任发生在投保人、被保险人、被保险的交强车辆的运行过程中的时间段内,具体范围和保险金额等详细条款由具体保险合同来确定,以上内容仅是一般的解释,并不能代替具体合同条款的约定。因此,在具体购买交强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