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指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根据法定规定,向承保机构支付保费,由承保机构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受害人支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指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根据法定规定,向承保机构支付保费,由承保机构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受害人支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保险。
交强险包含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责任限额: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按每人10万、每次事故累计不超过30万元的限额进行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按每次事故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限额进行赔偿。
2. 赔付对象:交强险主要赔付对象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包括受伤人员或身故的被害人及其享受抚恤赡养的亲属。交强险不包含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及其乘坐人员的人身伤害赔偿。
3. 赔偿范围:交强险主要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财物的损失、被毁坏的农作物、与交通事故有关的其它财产损失。
4. 不同寻常赔偿:交强险还包括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赔偿。例如:对于无法确定事故责任方的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按照事故双方各自负担50%的责任进行赔偿;对于被依法收容教育、收容劳动或处治的未成年人,交强险可以在法定限额内赔偿其受害人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只保障第三方的责任赔偿,不包括车辆本身的损失。如果想保障车辆的损失,需要购买车辆损失保险(即机动车辆损失保险)。